首页 /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三章 执 业第二十六条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执业;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可以在注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执业。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