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 / 第十条独立法条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二章 注 册第十条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