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程。

制定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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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第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