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排水户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排水许可的,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