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三章 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将排水户的基本信息、排水许可内容等信息载入城市排水信息系统。涉及排水户的排水许可内容、行政处罚、不良信用记录等信息,应当依法向社会公示。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排水户的信用情况,依法采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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