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三章 管理和监督
第十七条
重点排水户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污水预处理设施、内部排水管网、与市政管网的连接管、专用检测井运行维护情况、发生异常的原因和采取的措施等进行记录,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鼓励排水户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
- 制定机关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管理和监督
重点排水户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污水预处理设施、内部排水管网、与市政管网的连接管、专用检测井运行维护情况、发生异常的原因和采取的措施等进行记录,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鼓励排水户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