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九条独立法条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第九条参加临时活动地点活动的人数不得超过临时活动地点容纳规模。举行集体宗教活动应当有信教公民代表在现场负责管理。制定机关宗教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