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宗教团体对临时活动地点的活动负有教务指导职责。临时活动地点的活动应当接受宗教团体的教务指导。制定机关宗教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