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机构管理办法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