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七条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八十七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客运车辆有超载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安排旅客改乘。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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