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 第七十五条独立法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七十五条第五章 客运站经营第七十五条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公布进站客车的类型等级、运输线路、配客站点、班次、发车时间、票价等信息,调度车辆进站发车,疏导旅客,维持秩序。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