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七十二条

第五章 客运站经营

第七十二条

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将客运线路、班次等基础信息接入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

鼓励客运站经营者为旅客提供网络售票、自助终端售票等多元化售票服务。鼓励电子客票在道路客运行业的推广应用。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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