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七十二条
第五章 客运站经营
第七十二条
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将客运线路、班次等基础信息接入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
鼓励客运站经营者为旅客提供网络售票、自助终端售票等多元化售票服务。鼓励电子客票在道路客运行业的推广应用。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客运站经营
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将客运线路、班次等基础信息接入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
鼓励客运站经营者为旅客提供网络售票、自助终端售票等多元化售票服务。鼓励电子客票在道路客运行业的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