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七十一条

第五章 客运站经营

第七十一条

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对出站客车进行安全检查,采取措施防止违禁物品进站上车,按照车辆核定载客限额售票,严禁超载车辆或者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保证安全生产。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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