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 第五十三条独立法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三章 客运经营管理第五十三条班车客运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售票单位、配客站点应当针对客流高峰、恶劣天气及设备系统故障、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下实名制管理的特点,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