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

第三章 客运经营管理

第三十五条

道路客运班线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共资源。班车客运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应当向公众提供连续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终止或者转让班线运输。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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