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伍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 第三十四条独立法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伍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第三十四条第六章 组织管理第三十四条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伍在接到任务指令后应携带应急装备物资第一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开展中医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制定机关中医药局办公室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