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伍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伍按照“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的原则,结合地域特点和突发事件的分布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强相关专业人员配备和能力建设。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伍成员(以下简称“队员”)平时承担所在单位日常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承担中医应急医疗救治任务。

制定机关
中医药局办公室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伍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