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伍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第十条

第三章 职责、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职责:

(一)负责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伍的总体规划布局,指导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统一指挥和调度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伍,确保中医药第一时间参与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救治工作;

(三)组织开展中医应急救治专项培训,并根据情况适时组织跨地区联合演练。

制定机关
中医药局办公室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