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关总署第250号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的令)第一百二十一条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百二十一条

海关规章对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程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