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新闻发布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七条

第二章 新闻发布的内容及形式

第七条

新闻发布的内容由局相关负责同志或者其授权的负责同志审定,涉及其他业务部门的,应当事前沟通,共同确认。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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