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新闻发布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条

第二章 新闻发布的内容及形式

第六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常规政务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要求公开并适合新闻发布的内容。

(二)重要权威信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政策出台、重大建设成果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等内容。

(三)社会热点信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林业草原热点问题的事实确认、政府立场、政府所采取措施及有关进展情况。

(四)突发事件信息。森林草原火灾、林业草原有害生物、沙尘暴、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等生态灾难性事件及林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采取措施、提示公众应当注意的事项等。

(五)重要预测预警信息。春季沙尘天气趋势预测、森林火险预警、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预警的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等。

(六)舆论监督信息。对新闻媒体及网络和社会公众实施舆论监督事项的回应。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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