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新闻发布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
第四章 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
第十七条
涉及重大政治性、群众性事件,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我国际形象的事件,以及其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一般不作新闻发布。若决定对事件进行发布,由局新闻发言人按照对外宣传口径予以通报或者澄清,或者组织指定媒体到现场采访报道,稿件要按程序送审签发。
- 制定机关
- 林草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
涉及重大政治性、群众性事件,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我国际形象的事件,以及其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一般不作新闻发布。若决定对事件进行发布,由局新闻发言人按照对外宣传口径予以通报或者澄清,或者组织指定媒体到现场采访报道,稿件要按程序送审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