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申报的指导意见第八条
第八条
申报人在申报时应填报《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公示表》(以下简称《公示表》,见附件2)。
简易案件立案后,反垄断局对申报人《公示表》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网站(待总局三定方案明确后,由信息中心统一建设并确定网址)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日。
- 制定机关
- 市场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申报人在申报时应填报《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公示表》(以下简称《公示表》,见附件2)。
简易案件立案后,反垄断局对申报人《公示表》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网站(待总局三定方案明确后,由信息中心统一建设并确定网址)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