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申报的指导意见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申报人隐瞒重要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误导性信息的,反垄断局可以责令申报人按非简易案件重新申报,并依据《反垄断法》第52条规定追究相关经营者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附件:1.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反垄断审查申报表
2.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公示表
- 制定机关
- 市场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申报人隐瞒重要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误导性信息的,反垄断局可以责令申报人按非简易案件重新申报,并依据《反垄断法》第52条规定追究相关经营者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附件:1.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反垄断审查申报表
2.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