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1号)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下列公文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范围:
(一)组织人事、财务、外事等内部公文;
(二)党务、纪检监察公文;
(三)发送上级机关的请示和报告;
(四)落实上级文件、未提出新的实质性内容的转发性公文;
(五)不作为监管依据的事务性公文;
(六)涉及行政相对人有关具体事项的决定、批复、监管意见、风险提示、行政处罚文书、行政复议文书、现场检查文书;
(七)其他不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不具有普遍约束力或者不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