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1号) / 第十条独立法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1号)第十条第二章 评估论证和起草第十条规范性文件一般以条文的形式制定,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文字表述应当准确、规范、简洁。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