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八条
第三章 资金分配和预算下达
第八条
按因素法分配因素分为4类,权重均为25%。
(一)生态环境保护因素。包括水土流失面积、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国土面积、环境空气优良天数、地表水I-III类水质断面数、地表水监测断面总个数、地下水超过V类水质点位数、地下水监测点位总数、地下水污染源数、湿地面积等指标。
(二)生态功能重要性因素。包括黄河流域面积、水源涵养面积(即流域内年度湿地、森林、草原面积之和)、水资源贡献量(水资源量-用水总量)、河流长度、总库容、重点湖库个数、水库数等指标。
(三)转型发展成效因素。包括:一是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包括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灌溉面积等指标。二是高质量发展。包括GDP、粮食产量、万元GDP能耗、地区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特色产业发展、制造业工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等指标。
(四)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因素。包括常住人口数、标准收支缺口等指标。
- 制定机关
-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