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七条

第三章 资金分配和预算下达

第七条

奖补资金根据支持方向,包括采取因素法测算分配部分和根据特定目标切块部分。具体因素选取和特定目标安排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黄河领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部署等政策要求确定。具体公式为:

某地区奖补资金=按因素法分配数额×(因素1占比×权重+因素2占比×权重+因素3占比×权重+因素4占比×权重)×财政困难程度系数×增幅控制调整系数+根据特定目标切块资金额

其中,增幅控制调整系数是为保障各地财政运行的稳定性,以奖补资金平均增长率为基准,对超过(或低于)基准增长率一定幅度的地方适当调减(或调增)转移支付额。调减(或调增)所余(或所需)资金,中央财政不调剂他用,在保持规模稳定的基础上,通过同比例放大(或压缩)各地区转移支付的办法处理。对连续多年调减(或调增)转移支付额的地区,适当放宽增幅控制。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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