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条
第二章 资金支持范围
第六条
奖补资金由沿黄河省区“包干”使用,统筹用于区域内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支出,具体用于以下方面: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包括支持上游水源涵养能力建设、中游水土保持和污染治理、下游湿地生态保护修复、促进全流域生态系统整体性发展等。
(二)保障黄河长治久安。包括支持黄河流域水利工程建设、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黄河河道综合提升治理等。
(三)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包括支持节水产业发展和技术提升、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发展等。
(四)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包括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建设特色优势现代产业体系、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等。
(五)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包括支持黄河文化遗产保护、黄河文化产业发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黄河文化旅游带等。
(六)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包括支持补齐民生保障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等。
(七)其他。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 制定机关
-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