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四章 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奖补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在资金申报、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 制定机关
-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
奖补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在资金申报、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