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四章 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奖补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在资金申报、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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