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第四章 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第十一条相关省级财政部门应于每年6月底前,将上年度奖补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报财政部备案,同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并及时做好预算公开工作。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