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的公告第八条

第二章 基本遵循

第八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应当以真实身份开展涉税专业服务。

对委托事项存在涉及税收违法违规风险的,应当提醒委托人排除,并审慎评估对业务开展的影响。

制定机关
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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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的公告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