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的公告第六条
第二章 基本遵循
第六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接受税务机关行政监管和相关行业协会自律监管。
从事涉税专业服务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基于业务事实,遵守法律法规。
- 制定机关
- 税务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基本遵循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接受税务机关行政监管和相关行业协会自律监管。
从事涉税专业服务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基于业务事实,遵守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