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的公告第五条

第二章 基本遵循

第五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从事涉税专业服务应当自觉维护职业形象,廉洁从业。

制定机关
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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