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八条

第二章 申报条件和程序

第八条

申报长期科研基地应当在《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规划(2018—2035年)》区域和符合划分的类型内。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