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条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3年12月31日。原《国家林业长期科研试验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林科发〔2014〕18号)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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