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长期科研基地是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的重要平台,主要开展林草和濒危野生动植物遗传与种质资源收集、保存与利用,林草和濒危野生动植物育种,森林培育与经营,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自然保护地和物种保护,森林草原灾害防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利用、成果示范推广、科学普及教育,以及为产业发展提供服务和支撑。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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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