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三章 运行管理

第十八条

各归口管理单位要对本地区本单位长期科研基地的管理进行监督,在资金、人才、基础设施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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