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

第三章 运行管理

第十七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对长期科研基地年度考核和定期评估结果予以审核和公布。对评价考核结果较差的责成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不再纳入长期科研基地序列。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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