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第三章 运行管理第十七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对长期科研基地年度考核和定期评估结果予以审核和公布。对评价考核结果较差的责成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不再纳入长期科研基地序列。制定机关林草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