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第三章 运行管理第十五条长期科研基地可以根据科学研究需要适当自主调整森林资源,但需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或者其他法定手续。制定机关林草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