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负责对发审委事务的日常管理以及对发审委委员的考核和监督。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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