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 / 第四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六章 附 则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2006年5月9日起施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6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