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发审委会议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六条

发审委会议根据审核工作需要,可以邀请发审委委员以外的行业专家到会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发审委委员以外的行业专家没有表决权。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