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八条
第二章 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第八条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还应当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并编制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安全条件论证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二)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或者单位、人员密集区、敏感性设施和敏感环境区域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
(三)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还应当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并编制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安全条件论证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二)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或者单位、人员密集区、敏感性设施和敏感环境区域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
(三)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