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八条

第二章 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第八条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还应当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并编制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安全条件论证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二)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或者单位、人员密集区、敏感性设施和敏感环境区域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

(三)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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