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三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分类表 中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季报表 中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年度报表 中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快报 中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流程图 中央企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降分降级处理细则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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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