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三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分类表 中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季报表 中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年度报表 中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快报 中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流程图 中央企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降分降级处理细则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附则
本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分类表 中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季报表 中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年度报表 中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快报 中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流程图 中央企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降分降级处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