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三十九条独立法条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五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奖惩第三十九条国资委对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奖励。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