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五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奖惩第三十八条国资委对年度安全生产相对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最好水平或者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中央企业予以表彰。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