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

第三章 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要求

第二十条

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制度,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和培训考核制度;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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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