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第六条

第二章 合规管理职责

第六条

监事会的合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监督董事会的决策与流程是否合规;

(二)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规管理职责履行情况;

(三)对引发重大合规风险负有主要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四)向董事会提出撤换公司合规管理负责人的建议。

制定机关
国资委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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