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条
第四章 合规管理运行
第二十条
建立健全合规审查机制,将合规审查作为规章制度制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合同签订、重大项目运营等经营管理行为的必经程序,及时对不合规的内容提出修改建议,未经合规审查不得实施。
- 制定机关
- 国资委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合规管理运行
建立健全合规审查机制,将合规审查作为规章制度制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合同签订、重大项目运营等经营管理行为的必经程序,及时对不合规的内容提出修改建议,未经合规审查不得实施。